总体而言是指人的每一个行动均被行动所发生的场域所影响,而场域并非单指物理环境而言,也包括他人的行为以及与此相连的许多因素。
何谓“场域”?“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进一步说,场域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空间,相对独立性既是不同场域相互区别的标志,也是不同场域得以存在的依据。
场域是由不同社会客观关系构成的网络所建立的社会实践空间,这种网络不会固定不变,而是会根据实际和可能、历史和现实进行变化,本身是具有生命力的,在布迪厄社会学的理论中,场域是一个较为关键的空间隐喻。场域空间是指在社区中发生资本交换和关系行为的实践空间,在此空间内存在不同主体间客观关系构成的网络。
场域,是由社会成员按照特定的逻辑要求共同建设的,是社会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是集中的符号竞争和个人策略的场所,这种竞争和策略的目的是生产有价值的符号商品,而符号商品的价值依赖于有关的消费者社会对它的归类,符号竞争的胜利意味着一种符号商品被判定为比其竞争对象拥有更多的价值,并可将之强加于社会,布迪厄称之为“符号暴力”。
他认为:“策略是实践意义上的产物,是对游戏的感觉,是对特别的、由历史性决定了的游戏的感觉,……这就预先假定了一种有关创造性的永久的能力,它对于人们适应纷纭繁复、变化多端而又永不雷同的各种处境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场域可被视为不定项选择的空间,它为其中的社会成员标出了待选项目,但没有给定最终选项,个人可进行竞争策略的多种搭配选择,不同的人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在这些结果中,一方面可以体现出选择者的意志,即个体的创造性,另一方面可体现出选题的框架要求和限制。
说场域是充满力量的,是指个体在场域中展开竞争,每一个场域中都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而任何统治都隐含着对抗。
在布迪厄看来,甚至场域的确定和场域边界的确定,都充满着不同力量关系的对抗。他以个体间的互动来定义场域的界限,场域的界限是由场域自身决定的,没有先验的答案,“场域的界限在场域作用停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