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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重型机床集团舆情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12日 09:36【字号: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呼声,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切实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规范企业舆情信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舆情管理的工作原则
  第二条 企业舆情管理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和统领舆情信息工作,要围绕大局、大事、大势开展工作;要坚持“三贴近”原则,密切关注基层群众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三条、企业舆情管理的工作部门
  企业舆情管理工作由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人,责任人为党委工作部的分管领导,各部门要在人员配备和办公条件上予以保证。
  第四条、舆情信息的报送内容
  1、干部职工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和反映。干部职工在一个时期对企业发展情况的看法,关注的热点、难点。
  2、思想理论领域值得关注的动向,影响人们思想具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3、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4、社会各界对宣传思想工作本身的评价。
  第五条、社会舆情信息的报送程序。
  1、各部门要抓好舆情信息的搜集、分析、预警、通报工作,对突发事件、重点事件,要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党委工作部。
  2、舆情信息搜集完毕后,相关工作人员要署实名上报。
  3、日常舆情信息的搜集要每周上报一次,上报至党委工作部。
  第六条、舆情信息的报送要求
  1、报送舆情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不能主观臆断。
  2、舆情信息要把握重点、突出特色、注重质量。
  3、舆情搜集工作人员要善于拓展和延伸信息收集渠道,特别要注重反映基层职工的意见和看法,力求清晰明了、真实准确、言简意赅。
  第七条、舆情工作的考核办法
  1、公司舆情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党委工作部,要将此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
  2、对于季度内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党委工作部将在系统内进行表扬,并将舆情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到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于出现重大负面舆情而且舆情搜集工作开展不力的,要给予相关负责人处罚,
  第八条、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解释并监督执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