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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与牌网服务规则

2022年05月30日 08:47【字号: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推动传统工作方式的转变和非实物网服务络交易的繁荣,保障品与牌网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品与牌网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品与牌网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品与牌网服务规则,是对品与牌网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用户在品与牌网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品与牌网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品与牌网用户在适用本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品与牌网有权酌情处理。但品与牌网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品与牌网上的全部行为仅代表其个人或法人,不代表品与牌网,基于该行为的全部责任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在品与牌网上完成的交易,除法律规定不能转让或用户另有约定外,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的知识产权全部转让于买家所有。

  用户在品与牌网注册成为用户时起,应当接受并同意本规则,否则不能使用品与牌网交易平台的各项服务。品与牌网有权随时修改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若用户不同意相关修改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品与牌网的相关服务或产品;若继续使用的,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品与牌网有权对用户行为及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名词解释:

  1、“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品与牌网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2、“买家”:是指在本网站上进行发布需求、购买增值服务、发起购买服务等操作的用户。

  3、“交易”:是指买家和服务商双方使用“支付账户管理”系统,并且采用“通过‘支付账户管理’(买家验收后)代为支付服务费”的付款方式达成交易的行为。

  4、、“平台服务费”: 服务商通过品与牌网完成交易获得买家服务费后,从服务费中拿出支付给品与牌网的服务费。

  5、“稿件”:指服务商按照买家发布的需求整理或提供的作品。

  6、“诚信保证”:指买卖双方约定了需求内容,服务商须保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并承诺按照需求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7、“保证原创”: 指服务商承诺提供的投标(作品、方案等服务内容)属于原创,没有涉及抄袭、剽窃、盗用等不符合原创性质的行为。

  8、“免费修改”:指服务商向买家承诺,只要买家购买自己的服务,将负责为买家提供免费修改的售后服务。买家可要求服务商按需求约定内容对服务进行修改,直至达到需求要求为止。

  9、“三个月维护”:指品与牌网的买卖双方交易结束后,服务商承诺无条件提供90日的免费维护服务,以确保买家从服务商处买到的服务能够稳定运行。

  10、“增值服务”:是指由品与牌网提供的与常规服务范围、方式不同的服务,目前网站提供的增值服务有隐藏交稿(隐藏投标)、需求置顶、屏蔽搜索引擎,所有增值服务一经购买并生效后不能退款。

  11、“保证金”:指服务商根据品与牌网规则及其它协议缴存并冻结于其品与牌账户中,授权品与牌网处置的、用于在不能按约提供服务时赔付给买家的资金。

  12、“买家弃选需求”:指由于买家作弊或者超期未选标、放弃选标等非正常原因,导致无法正常选标的需求。

  13、IM:品与牌网用户间通过网页版、桌面版或者移动应用版进行即时交流的软件或工具。

  14、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标题、需求描述、标签、补充需求、需求中包含的附件、服务费分配方式、需求发布周期。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六条 品与牌网账户昵称(包括但不限于域名、需求、公告、服务介绍等)中不得包含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禁止使用的信息。品与牌网有权未经通知收回未通过实名认证或连续180天未登录品与牌网的用户名。

  第二节 经营

  第七条 需求发布:

  1、买家自助选择是发布免费需求还是付费需求,自主决定是否保证选标;

  2、付费需求中,服务费分配支持一人独享,多人共享,计件三种方式,计件需求均为保证选标需求;

  3、买家自主确定需求、自主定价、自主确定完成需求的期限;买家可为需求添加标签(一个需求最多能添加5个标签),标签应和该需求的内容匹配,若标签和需求内容不匹配或涉嫌违法,品与牌网有权删除或修改该需求的标签;

  4、需求一经发布且托管服务费,不能取消或修改;补充说明不得增加原有工作量或与原需求相冲突

  5、买家托管服务费后,该需求才开始接受投标,服务费低于500元的需求,买家需要支付的服务费为该需求的全额服务费;服务费高于500元(含500元)的需求,买家需要支付的服务费不得低于该需求悬服务费额的20%;

  6、付费需求成功发布且托管服务费之日起,单个需求交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服务费在100元以内的,需求交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日;

  7、买家可以设置单人独享服务费和多人分享服务费。若需求服务费大于等于1000元,买家可以选择多人分享服务费,多人分享服务费的奖项设置是固定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每个奖项的金额比例由买家自行设置;

  8、需求内容中不得含有了解方式;

  9、同一需求禁止同时重复发布,若用户重复发布,网站将关闭重复的需求,将已托管的服务费全额退回,如需求下已有交稿,网站将按交稿先后顺序,默认中标,将已托管的服务费支付给服务商。

  10、禁止通过发布需求来推广自己或别人的其他需求,一旦发现,网站将按“垃圾广告”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11、买家发布需求需遵守《品与牌网需求发布与处理规则》,需求内容不得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八条 服务商投标:

  1、服务商在品与牌网上参与投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品与牌网投标规范》及相关规则;

  2、服务商应当保证投标内容是按照买家需求而提供的原创稿件和服务,不得为无效投标。

  A、对于需要提交实质作品的需求,无效投标判定标准如下:

  a、投标稿件为广告、低俗信息等;

  b、投标稿件与需求无任何关联;

  c、没有提交实际作品;

  d、服务商投标稿件无法满足需求的基本要素;

  e、服务商投标稿件涉及一稿多投等情况;

  f、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况。

  B、对于无法上传实质稿件的需求,无效投标判定标准如下:

  a、经品与牌网判定没有服务商完成需求;

  b、买家有证据证明服务商投标稿件并非该服务商本人的作品;

  c、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况。

  3、服务商应当保证投标内容中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不得夸大或者伪造自身经历和稿件案例,以影响买家判断或者骗取买家信任;

  4、服务商不得捏造、散布不实言论,诋毁、污蔑其他服务商,进行不正当竞争;

  5、交易中,买家若需要线下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中标服务商(被购买服务的服务商)有义务配合买家完成协议的签署,若服务商拒绝签署,买家有权要求取消服务商中标资格退还服务费,该服务商也将视为“未完成工作”受到相应处罚。

  第九条 买家选标:

  1、投标期结束后,买家有七天的时间选出中标稿件。若需求周期结束后,没有服务商进行交稿,买家可以申请退还全额服务费;

  2、买家选标时,需补齐剩余的服务费,计件需求选标后直接付款给服务商;

  3、买家选中的稿件为中标稿件,买家可向中标的服务商索取源文件。

  4、买家改选中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盗用买家的密码进行的中标操作,经品与牌网核实属实后,买家可重新选择中标;

  B、买家经中标用户同意取消中标的,经品与牌网核实后,买家可重新选择中标;

  C、有特殊情况的,由买家提供相关证据并经品与牌网核实属实后,可由买家重新选择中标。

  5、买家选出中标服务后,需求自动进入三日的公示期。用户在公示期满后再提出异议的,品与牌网不予受理。

  第十条 出售服务及购买

  1、服务商自助确定出售服务的内容、价格,服务内容不得含有了解方式;

  2、服务商出售服务需遵守《品与牌网服务出售协议》;

  3、买家发起雇佣交易和购买服务时,需支付服务费,需求服务费低于500元的,买家需要支付该需求的全额服务费;需求服务费高于500元(含500元)低于2000元的 ,买家可选择支付该需求服务费的50%或者全额服务费;需求服务费高于2000元(含2000元)低于5000元的 ,买家可选择支付该需求服务费的30%、50%或者全额服务费;需求服务费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买家可选择支付该需求服务费的20%、30%、50%或者全额服务费;

  第十一条 服务费支付:

  1、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品与牌网将根据买家同意支付的指令,将服务费支付给服务商:

  A、服务约定的工作内容(比如源文件、最终稿件等)交付完毕;

  B、无服务商对该需求表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经处理完毕;

  C、品与牌网无相关证据资料显示需求有违规行为;

  D、中标稿件三天公示期满。

  2、买家选标后未进行确认付款的,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品与牌网将视为买家默认同意支付服务费给服务商,并进行服务费支付:

  A、自服务商确认完成工作进行催款起满七天;

  B、服务商催款后,买家未选择拒绝支付;

  C、无服务商对该需求表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经处理完毕;

  D、品与牌网无相关证据资料显示需求有违规行为;

  E、中标稿件三天公示期满;

  3、买家可以根据自己与服务商的约定进行分期支付;每次支付的金额不得低于50元;

  4、多人分享服务费中,买家选完所有奖项且公示期结束后,可以根据每个服务商的完成情况分别支付各个奖项的服务费给服务商;

  5、若有服务商中标,品与牌网即收取服务费的20%作为平台服务费,中标服务商将获得服务费的80%作为报酬;

  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买家可以申请退还已托管的服务费:

  A、未保证选标的需求,在未选标的情况下,买家可以随时申请退款,未保证选标的需求在7天投标期结束后若买家没有选标,系统将自动退还已托管的服务费并结束该需求;

  B、保证选标的需求,投标期结束后,没有服务商参与,买家可以申请退款;

  C、多人分享服务费的付费需求,若参与人数少于奖项个数导致买家无法选满的,剩余的服务费退还买家;

  第三节 超期规定

  第十二条 需求超期:

  1、买家在七天选标期或延长选标期内应当选出中标稿件。期满后买家仍未选出中标稿件的,系统将按照《品与牌网弃选需求服务费分配规则》选出中标稿件。

  2、付费非计件需求,买家在增加服务费的前提下,有三次延长投标期的机会,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7天。其中第1次加价不得低于悬服务费额的10%,第2次加价不得低于总悬服务费额的20%,第3次加价不得低于总悬服务费额的50%,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50元;

  3、每个计件需求有一次免费延期的机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需求的发布周期,原发布周期大于等于7天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天。

  4、每个付费需求都有一次延长选标期的机会,10元一天,最多不超过7天。

  第四节 评价

  第十三条 买家、服务商双方在品与牌网交易成功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进行互相评价。

  第十四条 买家对服务商的评价规则如下:买家对服务商做出“好评”的,服务商得到所获服务费等同数值的能力分值;买家对服务商做出“中评”的,服务商得到所获服务费一半数值的能力分值;买家对服务商做出“差评”的,服务商得不到能力分值,1元以下(不含1元)的交易,服务商不获得能力值;具体能力等级规则如下:

  1、基础规则

  能力值=交易金额×能力系数

  交易完成后,获得

  好评:能力基础系数

  中评:能力基础系数

  差评:能力基础系数=0,不累计能力值

  2、加速规则

  A、买家主动好评:能力系数

  B、在需求中,有出现“双倍能力”标记的,交易完成后,能力系数=基础系数×

  如:中标双倍任务后,买家主动好评,最终能力系数为1.0×

  C、回头客交易:有买家与您进行了2次或2次以上的非计件类交易,第2次及以后的交易完成并获得好评后,能力系数

  D、稿件被选为备选方案,能力值=交易金额×10%÷备选稿件数

  E、获得一次谢谢,能力值  1,每日上限

  3、减速规则:

  社会化选标后,完成交易,不获得能力值。

  第十五条 交易的任何一方发起举报后,买卖双方不能进行评价。若用户撤销举报,双方按正常交易流程进行评价;计件需求不进行评价,不影响好评率;免费需求不进行评价,服务商中标后将获得3点能力值,服务商每天通过免费需求中标获得的能力值不超过15点。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 为了维护品与牌网正常运营秩序,品与牌网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买家及服务商采取以下市场管控措施及保障措施:

  1、市场管理措施:

  A、服务商排名降权,是指调整服务商在网站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B、全部服务搜索降权,是指调整服务商所有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C、单个服务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单个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2、保障措施:

  A、消费者保障体系中的保障服务有:“诚信保证”、“保证原创”、“免费修改”、“三个月维护”等;

  B、当买家与加入消费者保障的服务商通过品与牌网进行交易后,若因该交易导致买家权益受损,且在买家要求服务商处理未果的情况下,买家有权在交易成功后在品与牌网规定的时间内向网站举报并提出赔付申请。

  C、根据本规则及消费者保障相关规则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的,品与牌网有权直接划拨服务商相应金额保证金及账户资金对买家进行先行赔付。

  3、举报机制:

  用户在发起举报时,需要先冻结5点信用度,当用户发起的举报被判成立时,5点信用度将被解冻,用户还将获得1点信用度的奖励;当用户发起的举报被驳回时,系统将从用户冻结的5点信用度中扣除1点信用度,剩下的4点信用度将解冻返还给用户,用户发起的举报被认定为恶意举报的,5点信用度将被扣除,若用户撤销举报,用户冻结的5点信用度将解冻。

  第十七条 交易纠纷处理

  1、交易双方使用品与牌网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品与牌网站上的各项规则,因未使用品与牌网担保服务进行交易或超出举报时限而产生的纠纷,本网站不予受理。

  2、交易纠纷处理办法由《品与牌网举报处理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3、本网站及诚信委员会处理交易纠纷以买家已托管的服务费以及服务商预存的保证金为限,若双方在需求要求中约定了有超过已托管服务费和诚信保证金的赔付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本网站及诚信委员会不接受此类争议的处理。

  4、本网站及诚信委员可要求双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证据,且本网站及诚信委员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A、服务商对需求完成情况负有证明责任,对需求完成情况的说明应根据需求要求提供包括完成的效果展示、整理交流过程、最终作品的源文件等证据资料;

  B、买家主张服务商未按照要求完成需求且服务商已按照本网站要求出具本条第A项约定证明文件的,买家应当根据要求出具相应测试检查报告;

  C、因交易双方约定不清而产生交易纠纷的,本网站撤销该交易。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本网站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D、交易双方需了解并同意:本网站及诚信委员仅以普通人的判断力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并作出判断;交易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二节 市场管理形式

  第十八条 服务商应积极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稿件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稿件质量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服务商,品与牌网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十九条 品与牌网有权根据服务商的好评率、信用度等,对低于品与牌网指定标准的服务商限制参加品与牌网营销活动。

  第三节 诚信委员会

  第二十条 诚信委员会成员通过公开招募产生。

  第二十一条 诚信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网站管理事务,实事求是,尽心尽职,办事公道。应热心为用户服务,接受用户监督,不得利用委员会成员身份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第二十二条 诚信委员会报名条件:

  1、年满十八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已获得品与牌网个人认证或机构认证;

  3、品与牌网注册时间大于30天;

  4、报名账号已完成手机绑定;

  5、一个自然月内至少有15天登陆品与牌网;

  第二十三条 诚信委员会工作机制:参与处理品与牌网上用户的举报判定以及弃选需求和作弊需求的选标。详情请见《品与牌诚信委员会制度》

  第二十四条 诚信委员会成员退出机制:

  1、成员主动要求退出。

  2、成员失去资格。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失去资格:

  a.利用委员会成员身份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b.连续10次判定中,5次及以上不投票,或者放弃投票;

  c. 3个月内,投票正确率低于50%;

  d.拥有或使用过1个以上的诚信委员会成员帐号;

  e.违反品与牌网等规章制度;

  f.妨碍诚信管理中心正常运营或不认同诚信委员会制度;

  3、退出以后,半年内不允许再次加入。

  第二十五条 诚信委员会成员激励措施:

  1、诚信委员会成员提供专属勋章。

  2、认证说明信息中体现诚信委员会身份。

  第五章 通用违规处罚

  第一节:违规处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消费者、服务商或品与牌网的正当权益,在用户违规处理期间品与牌网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用户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1、屏蔽信息:指对稿件、需求、评论等信息进行屏蔽和删除;

  2、取消中标;指取消中标稿件的中标资格;

  3、社会化选标:指通过诚信委员会投票进行选标操作;

  4、禁止投标:指禁止用户在需求下方进行投标;

  5、禁止发布需求:指禁止用户在品与牌网发布需求征集稿件;

  6、禁止发布服务:指禁止用户在品与牌网出售自己的服务;

  7、禁止评论:指禁止用户发表评论;

  8、社区禁言:指禁止用户在品与牌社区发帖、回帖、评论;

  9、永久封号:指永久禁止用户使用违规账户登录品与牌网。

  第二节:违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用户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除一定信用度分值,每个账号的信用度初始分值均为100分。

  第二十八条 扣除信用度分值恢复规则:

  1、当用户的信用度分值大于等于90分小于100分时,用户必须保持连续15天不出现信用度扣分,信用度才能恢复为100分;

  2、当用户的信用度分值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时,用户必须保持连续30天不出现信用度扣分,信用度才能恢复为90分;

  3、当用户的信用度分值小于80分时,用户必须保持连续60天不出现信用度扣分,信用度才能恢复为90分;

  4、如果恢复期间,出现扣分行为,按照扣分后所处的信用度区间规则执行处罚,信用度最低为0分。

  5、若信用度被扣至0分,用户将被永久封号且信用度不可恢复,也不能参加考试申请解封。

  第二十九条 当信用度扣分数累计到达一定分值后,将给予用户不同档次的处罚。处罚内容一般是对其账户在品与牌网上的买卖等行为进行限制,情节严重者直接查封相关账户,具体违规处罚如下:

  1、信用度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的用户,3天内(含3天)取消推荐资格,限制部分社区功能,禁止发布新的服务;

  2、信用度大于等于40分且小于60分的用户,7天内(含7天)取消推荐资格,限制部分社区功能,禁止发布新的服务,禁止参与需求,屏蔽用户主页,禁止在找高手列表中出现,下架所有服务;

  3、信用度大于0分且小于40分的用户,14天内(含14天)取消推荐资格,限制部分社区功能,禁止发布新的服务,禁止参与需求,屏蔽用户主页,禁止在找高手列表中出现,下架所有服务,限制发布需求;

  4、信用度为0的用户,将被永久封号;

  第三十条 用户由于违反品与牌网规则受到处罚,处罚期满后,用户需参加线上考试并且获得合格,相关的处罚措施才能被解除;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则考试通过,若未通过考试,需要继续学习并考试。

  第三十一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品与牌网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第三十二条 违规行为及处罚:

  1、垃圾广告:若用户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服务、投标、评论)被认定为垃圾广告,网站将屏蔽该信息,并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1分,第二次扣除2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1分;

  2、含有了解方式:若用户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服务、投标、评论)含有了解方式,如果该投标未中标,网站将删除该信息,并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如果该投标已中标,网站只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2分,第二次扣除4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2分;

  3、敏感信息:若用户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服务、投标、评论)被认定为敏感信息,网站将屏蔽该信息,并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6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1分。

  4、淫秽色情:若用户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服务、投标、评论)被认定为淫秽色情信息,网站将屏蔽该信息,并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6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1分。

  5、涉嫌抄袭:若用户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服务、投标、评论)被认定为抄袭他人,网站将屏蔽该信息,在曝光台进行曝光,并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3分,第二次扣除5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2分;

  6、他要求我线下交易:若用户要求对方线下交易,一旦查实,网站将屏蔽相关信息,在曝光台进行曝光,并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4分,第二次扣除8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4分。

  7、未按时完成工作:买家举报服务商未按时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诚信委员会最终判定结果执行,该服务商将被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8、拒不修改中标方案:买家举报服务商拒不修改中标方案,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诚信委员会最终判定结果执行,该服务商将被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9、无理要求追加服务费:买家举报服务商无理要求追加服务费,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诚信委员会最终判定结果执行,该服务商将被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10、无能力完成工作:买家举报服务商无能力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诚信委员会最终判定结果执行,该服务商将被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11、买家作弊,选自己马甲中标:买家的选标被认定为作弊,选自己马甲中标的,网站将取消中标,按照《品与牌网弃选需求服务费分配规则》进行社会化选标,并在曝光台进行曝光,中标服务商和买家都将扣除信用度20分;

  12、审标不合理:计件需求中,服务商举报买家举报审标不合理,一旦成立,恢复该稿件为合格并支付,买家将被扣除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3分,第二次扣除6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3分;

  13、无理要求,无法完成:买家被服务商举报无理要求,无法完成的,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诚信委员会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扣除买家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14、不讲诚信,拒付服务费:买家被服务商举报不讲诚信,拒付服务费,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诚信委员会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扣除买家相应信用度分值,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15、恶意评价:用户被举报为恶意评价的,一旦成立,该评价恢复好评,恶意评价的用户将被扣除相应信用度,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16、诈骗:骗取他人财务从事诈骗活动的,一旦查实,直接永久封号,扣除信用度100分;

  17、盗号:盗取他人账号的,一旦查实,直接永久封号,扣除信用度100分;

  18、若品与牌网认定该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或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品与牌网有权直接永久封号。

  第三十三条 被执行违规处理的用户,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节: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十四条 敏感信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发布的信息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 淫秽色情:色情、低俗等信息。

  第三十六条 涉嫌抄袭:涉嫌和已注册或者已使用的作品或已提交的作品相似。

  第三十七条 买家作弊,选自己马甲中标:买家发布需求后选择自己(同伙)账号中标,涉嫌套取他人创意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他要求我线下交易:引导或要求对方与自己进行线下交易。

  第三十九条 未按时完成工作:没有按照之前和买家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第四十条 拒不修改中标方案:中标服务商拒绝买家提出的需求范围类的合理的修改要求。

  第四十一条 无理要求追加服务费:服务商中标后,无理由的要求买家增加服务费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无能力完成工作:服务商投标且中标后,没有能力完成买家的需求

  第四十三条 无理要求,无法完成:买家提出额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不讲诚信,拒付服务费:服务商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后,买家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支付服务费。

  第四十五条 恶意评价:指评价人以造成被评价服务商损害为目的,恶意利用本人、他人的名义对品与牌网服务商做出“差评”或“中评”的评价。

  第四十六条 诈骗: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盗号:是指盗用他人品与牌网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四节:一般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 垃圾广告:与需求要求无关、对需求完成没有帮助的广告信息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含有了解方式:信息含有了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QQ、邮箱、网址)

  第五十条 审标不合理:计件需求中,买家对服务商提供的稿件没有按交易需求进行选标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 品与牌网用户的行为,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结束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或延续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五十二条 本网站所有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 本网站所有规则中的金额单位指人民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一、发布一个需求

  将你的需求详情,具体要求发布到品与牌网上,

  并“悬赏”你愿意为此支付的服务费 托管服务费

  二、托管服务费到品与牌网,由品与牌网全程保管,待选择满意服务商中标,验收工作完成后支付给服务商。 选择最满意的服务商并支付

  三、在众多投标中,选择你最满意的,对服务商工作

  满意后,通知品与牌打款给服务商

  

担保交易,服务费安全有保障

  买家先付服务费到品与牌,品与牌担保服务费安全;

  买家对服务商工作满意后,再通知品与牌打款给服务商。 消费者保障,交易效果有保障

  服务商缴纳保证金为买家提供保障,若交易中服务商发

  生违约或不诚信行为,买家可获得先行赔付。

  1.无有效稿件,全额退款

  2.服务商默认向买家开具发票

  3.选标后,可修改到满意为止 服务商认证,选到靠谱的服务商

  品与牌网真实验证服务商资质与实力,让买家选到靠谱的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