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公司XX负面舆情处置,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以“统一指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工作准则,由公司统一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各负其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明确XX舆情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XX舆情监控和处置机构,报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
第四条规范XX舆情处置流程
(一)全面监测。公司所属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每日常态化搜索、监测涉及本单位XX舆情动态。
(二)快速响应。发现XX舆情后,责任单位1小时内以舆情通报形式报至本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导签署办理意见,迅速组织事件调查。
(三)及时上报。发现XX舆情后,责任单位4小时内应迅速将事件调查真实情况及处置措施汇总,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党委工作部。如有事件最新进展,应及时动态上报。
(四)舆情处置。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对舆情信息进行研判,分级应对。
I级 企业员工或企业相关方及社会公众的投诉,未形成舆情氛围。责任单位XX舆情责任部门负责规范XX负面舆情的收集、转办、反馈。
Ⅱ级 安全质量环保事件、劳动纠纷等信息在全国、行业和地方重点网站首页刊发。责任单位应建立负面舆情引导机制(媒体联动,降低网贴热度,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在公司党委工作部指导下,由责任单位及时处置,按有关规定回应媒体。
Ⅲ级 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企业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在全国、行业和地方重点网站首页集中刊发。公司建立重大负面舆情应急联动机制,公司党委工作部、责任单位负责24小时不间断对事件进行跟踪、反馈、汇报,并有效抑制,成立由公司领导牵头的XX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统一应对方案,统一发布口径,由公司新闻发言人统一回应。
第五条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情况下(Ⅲ级舆情处置),由公司新闻发言人组织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在舆情回落后48小时内提交舆情事件处置总结。公司党委工作部明确专人进行督办,对舆情应对进行总结反思。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参照本规程,制定本单位舆情处置工作流程。
第七条本规程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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